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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纠纷化解在萌芽,让和谐扎根在社区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多元调解实践

2026.08.23 | 念乡人 | 10次围观

“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。”社区是城市治理的“神经末梢”,也是社会矛盾最直观的“晴雨表”,楼道里的一堆杂物、楼上楼下的一阵噪音、物业费里的一笔糊涂账,看似鸡毛蒜皮,若不及时疏导,便可能发酵成影响邻里和睦、破坏社区安宁的“大麻烦”。

把纠纷化解在萌芽,让和谐扎根在社区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多元调解实践

面对基层治理的新课题,传统的“单打独斗”式调解已显疲态,唯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构建社区矛盾多元调解体系,将关口前移、重心下移,才能真正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,实现“小事不出楼栋,大事不出社区”。

从“被动接单”到“主动寻单”,织密矛盾排查的“情报网”

把纠纷化解在萌芽,首先要做到“耳聪目明”,很多矛盾的激化,源于发现得太晚,与其等群众吵上门来“评理”,不如主动走出去“找茬”。

社区应建立起“网格员+楼栋长+志愿者+在职党员”的立体排查网络,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,不仅要看环境卫生,更要听“弦外之音”;楼栋长作为“老邻居”,谁家婆媳闹了别扭、谁家漏水泡了楼下,往往最先知晓,通过建立“日巡查、周研判、月会商”机制,将那些尚未爆发的“隐性摩擦”登记在册,变“事后灭火”为“事前防火”,只有当社区工作者脚下沾满泥土,心中装着一本民情账,才能真正做到矛盾未发先觉、风险未有先防。

从“单兵作战”到“合成作战”,打造多元共治的“会诊室”

社区矛盾千头万绪,往往涉及法律、情理、物业、治安等多个维度,仅靠居委会大妈苦口婆心,有时难免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,多元调解的核心在于“合”,要打破部门壁垒,把各类治理资源拧成一股绳。

要搭建一个“一站式”矛盾调处平台,整合社区民警、法律顾问、人民调解员、心理咨询师以及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的力量,对于停车难、漏水纠纷等专业问题,请物业专家和律师介入,从法理上定纷止争;对于因生活压力、心理郁结引发的邻里冲突,请心理咨询师先疏解情绪,再谈是非,这种“情理法”交融的“专家会诊”,远比单纯的说教更有说服力,能让当事人气顺、理明、事了。

从“会议室调解”到“板凳上议事”,激活群众自治的“原动力”

最好的调解,不是外力强加的和解,而是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,把纠纷化解在萌芽,最高明的手段是让群众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。

要大力推广“板凳会”“圆桌会”“凉亭议事”等接地气的协商形式,将涉及公共利益的矛盾——比如加装电梯的低层补偿问题、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问题——摆在桌面上,让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,让旁观者参与评理,当“要我做”变成“一起做”,当“信访”变成“心访”,许多看似无解的难题,在群众的集体智慧面前往往能找到最大公约数,这种源自基层的自治活力,是化解矛盾最深厚、最持久的力量。

从“一调了之”到“跟踪回访”,筑牢防止反弹的“防火墙”

调解协议签字画押,并不代表矛盾彻底终结,有些纠纷具有反复性,特别是家庭矛盾、赡养纠纷,容易因生活琐事再度触发。

必须建立“调解回访”制度,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,特别是重大疑难纠纷,要定期通过电话、上门等方式跟踪协议履行情况,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,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“打补丁”,防止矛盾“死灰复燃”或转化升级,这种“扶上马再送一程”的负责态度,是确保纠纷真正“案结事了”的关键闭环。

社区虽小,连着千家万户;矛盾虽微,关乎民心向背,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,靠的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三头六臂,而是党建引领下多元力量的同频共振。

当我们把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楼栋单元,把服务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,把法治的思维注入治理细节,社区就不再是矛盾的“集散地”,而将成为和谐的“蓄水池”,让每一处摩擦消弭于无形,让每一份怨气化解于笑脸,这才是基层治理最动人的风景,也是“中国之治”最坚实的底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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