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锁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文化密码**

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画卷中,“治理有效”是基石,更是关键,乡村治理并非简单的行政管控或制度嵌套,其深层效能往往植根于一方水土所孕育的文化土壤与精神风貌,培育文明乡风,正是从文化基因入手,激活乡村内生动力,从而系统性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战略支点与智慧密码。
文明乡风,是乡村治理效能的“润滑剂”与“黏合剂”,它超越了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,通过价值认同、道德教化与情感联结,塑造村民的共同精神家园,当崇德向善、尊老爱幼、诚实守信、勤俭节约成为普遍自觉,公共事务中的摩擦与阻力便能有效减少,浙江“枫桥经验”的历久弥新,不仅依靠精细的网格管理,更得益于当地长期积淀的“息事宁人、守望相助”的乡风民俗,使大量矛盾化解于基层、消弭于无形,文明乡风降低了治理成本,提升了协商效率,使治理体系运行更为顺畅。
文明乡风是激发村民主体性的“孵化器”,有效的乡村治理绝非“单向度”的管理,而是需要广大村民从“旁观者”转变为“参与者”、“建设者”,文明乡风培育,通过弘扬集体主义精神、强化家园归属感,能够唤醒村民的主人翁意识,山东一些村庄通过评选“好媳妇好婆婆”、“美丽庭院”,不仅树立了榜样,更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、文化活动的内在热情,实现了从“要我治理”到“我要治理”的深刻转变,这种内生的参与动力,是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替代的治理资源。
文明乡风为“三治融合”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撑,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是提升效能的根本路径,以文明乡风为核心的“德治”具有基础性作用,它既是“自治”的伦理基础,引导村民有序、理性地参与村务;又是“法治”的积极补充,以柔性的道德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空白,滋养村民的规则意识与守法精神,河南郝堂村等地的实践表明,依托村规民约(自治)、法律服务站(法治)和乡风文明评议会(德治)的协同,能将复杂的治理议题转化为村民可感知、可践行的日常规范,实现“1+1+1>3”的融合效应。
文明乡风的培育绝非一日之功,也需警惕形式主义与简单复古,它需要: 其一,创新载体,与时俱进,既要珍视祠堂、乡贤、民俗等传统资源,更要善于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数字乡村平台、乡村文化礼堂等新阵地,让文明理念以鲜活方式融入现代生活。 其二,示范引领,久久为功,党员干部、新乡贤、道德模范的带头践行至关重要,需通过持续性的引导、浸润和熏陶,使文明行为从“典型示范”变为“群体自觉”。 其三,与发展互促,夯实基础,将乡风文明建设与产业发展、生态改善、民生保障紧密结合,让村民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切实感受到文明乡风带来的获得感、幸福感,从而形成良性循环。
乡村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,必须向文化深处探寻力量,大力培育文明乡风,就是在夯实乡村治理最深沉、最持久的根基,当淳朴清朗、充满活力的新风尚蔚然成风,乡村社会将不仅拥有井然有序的表面和谐,更将焕发出由内而外的治理智慧与发展生机,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能,这正是在新时代背景下,解锁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最为深刻的文化密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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